报送技能鉴定机构的通知

最后修订:2017-08-19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请报送住建类

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置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进一步了解住建行业现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置情况,我司决定对各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认真整理汇总本省(区、市)住建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包括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指导和实施情况,与人社部门的协调配合情况,鉴定类别、等级、规模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情况,考评员人数等。

二、报送各省(区、市)开展住建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基本信息。一是经人社部门批准,住建主管部门管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附件1);二是经人社部门批准,其他部门(含人社部门)管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附件2)。

三、报送各省(区、市)住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情况(附件3)。

四、附件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IP地址(http://223.203.228.135:8088)下载。登录省级管理账号,进入技能鉴定模块,在该功能页面中分别从鉴定机构统计、培训基地统计页面下载EXCEL模板,在模板中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基本信息、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情况后分别上传至对应页面。

注:省级用户名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报送2016年度住房城乡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情况的通知》(建人劳函[2016]67号)中查询。

相关材料通过系统于8月15日前报送部人事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联系人:胡秀梅 陈冰冰

电  话:010-58933100/58934517(兼传真)

邮  箱:laozhichu@163.com

运营维护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联系人:赵 昭 

电  话:010-58934652/58934806(兼传真)

邮  箱:px4652@163.com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博奥网络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晓慧  邵 杰

电  话:010-57169022/18201322492

010-56035685/13521610080

邮  箱:yangjie@etlchina.net

附件

1.住建部门管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汇总表

2.其他部门管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汇总表

3.住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汇总表

附件: 鉴定机构调查.pdf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