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技能鉴定机构的通知
最后修订:2017-08-19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请报送住建类
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置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进一步了解住建行业现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置情况,我司决定对各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认真整理汇总本省(区、市)住建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包括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指导和实施情况,与人社部门的协调配合情况,鉴定类别、等级、规模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情况,考评员人数等。
二、报送各省(区、市)开展住建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基本信息。一是经人社部门批准,住建主管部门管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附件1);二是经人社部门批准,其他部门(含人社部门)管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附件2)。
三、报送各省(区、市)住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情况(附件3)。
四、附件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IP地址(http://223.203.228.135:8088)下载。登录省级管理账号,进入技能鉴定模块,在该功能页面中分别从鉴定机构统计、培训基地统计页面下载EXCEL模板,在模板中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基本信息、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情况后分别上传至对应页面。
注:省级用户名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报送2016年度住房城乡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情况的通知》(建人劳函[2016]67号)中查询。
相关材料通过系统于8月15日前报送部人事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联系人:胡秀梅 陈冰冰
电 话:010-58933100/58934517(兼传真)
邮 箱:laozhichu@163.com
运营维护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联系人:赵 昭
电 话:010-58934652/58934806(兼传真)
邮 箱:px4652@163.com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博奥网络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晓慧 邵 杰
电 话:010-57169022/18201322492
010-56035685/13521610080
邮 箱:yangjie@etlchina.net
附件
1.住建部门管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汇总表
2.其他部门管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汇总表
3.住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汇总表
附件: 鉴定机构调查.pdf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