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新规将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如何影响七大员

最后修订:2026-10-28

来源:通知公告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新规将出?住建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把失信记录系统性地挂到了注册执业人员头上。这份2026年9月21日发布、共7章34条的部门规章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已于10月21日截止。它和2017年那版最大的区别在层级:旧版是规范性文件,这次升为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设定行政处罚。变化不在信用两个字,而在时限、名单和惩戒措施。

一、个人被明确写进适用范围

征求意见稿覆盖工程建设全链条的经营主体: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以及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信用信息划分为基础信息和信用行为信息两大类,后者包含失信信息、省部级及以上荣誉表彰信息、信用评价结果信息。基础信息长期公示,履历和过失记在同一张表里。

二、失信信息分三级,公示最长三年

失信信息按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轻微失信包括警告、通报批评及以简易程序作出的罚款;一般失信包括普通程序作出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严重失信包括暂扣许可证件、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从业等。公示期限同样分级:一般失信信息公示3个月至1年,严重失信信息公示1年至3年,起算自认定文书之日起计算。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采集更新,市场主体自主填报的项目、荣誉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推送。

三、严重失信名单直接点名个人

第十七条列出十种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第五种写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因在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等原因,受到吊销执业资格、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行政处罚的,可被列入名单。第九种针对个人:以欺骗、贿赂、虚假告知承诺方式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工程建设领域注册执业资格,受一定年限内不得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决定的,也在其中。

四、惩戒措施掐住投标和告知承诺

第十九条列出失信惩戒措施:主管部门可以提高对企业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市场行为、合同履约的检查频次或抽查比例;企业在办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中禁止采用告知承诺方式;个人在办理工程建设领域注册执业行政许可中禁止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禁止参加住建领域评优评先活动。第三十条要求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应用信用评价结果。

五、信用修复:3加7加10个工作日

制度同时留了纠错出口。市场主体在满足最短公示期要求、完全履行处罚义务、作出信用承诺等条件后,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申请信用修复。认定机关3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查,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修复决定,复杂情形最多可延长10个工作日;同意修复后,平台停止公示失信信息、解除惩戒措施。企业破产重整另有临时屏蔽失信信息的修复规则。

常见问题

问:征求意见稿还在征求意见阶段,现在需要担心吗?

答:意见反馈虽已于10月21日截止,但条款已公开,可以据此判断方向。更稳妥的做法是现在就对照虚假告知承诺申请注册执业资格这类红线自查。

问:失信记录公示多久?等级怎么分?

答:轻微失信不在全国平台公示;一般失信信息公示3个月至1年;严重失信信息公示1年至3年,起算自认定文书之日。符合条件可申请修复。

问:七大员个人会被单独记录吗?

答:会。适用主体明确包括注册执业人员,信用记录以人员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建立。第十七条有多项情形直接指向个人责任。

问:企业和个人一起被列入,实际影响是什么?

答:企业一侧是提高检查频次、资质办理禁止告知承诺、禁止参加评优评先;个人一侧是注册执业行政许可禁止告知承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建设单位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严重失信主体的评标标准。

需要核对报考条件或准备材料?

提交基本信息后,顾问会结合你所在省份的最新规定帮你核对,并同步所需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