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名单与承接要求
最后修订:2026-10-26
来源:各地政策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公布全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名单,同时明确装饰装修市场的三项监管要求:企业须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等级和范围内承接工程,未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得承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装修装饰企业在施工中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涉及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工程必须先取得设计方案;企业资质状态实行动态管理,可通过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实时查询核验,业主委托装修施工前须主动核验施工方资质。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企业资质管理
从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未取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得承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已取得资质的装修装饰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不得将承接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业主在委托装修装饰施工时,应当主动核验施工方资质,选用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
严禁将装修装饰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企业。
二、规范现场施工行为
装修装饰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涉及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装饰装修工程,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装修装饰企业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三、公布名单信息说明
本次公布的名单信息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企业资质状态实行动态管理,具体资质信息可通过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实时查询核验。建议广大业主选用资质齐全、信用良好的企业进行装饰装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