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建筑市场监督检查重点岗位持证上岗与在岗履职要求

最后修订:2026-07-22

来源:各地政策

  各县市区、市属有关开发区住建局、滨海开发区、峡山开发区建设交通局、综合保税区建设管理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通知》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潍坊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7月22日部署开展。检查覆盖全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潍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及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中重点核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实名制考勤和在岗履职情况,同时对挂证行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7月3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8月15日前市级督导抽查,10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一、检查时间

2026年7月至10月。

二、检查范围

1.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在潍坊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包括市政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总部经济政策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资质条件和经营状况);一年以来企业标A业绩情况。

3.潍坊市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市场各方主体

1.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发起,检查建筑业企业(包括市政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注册类人员配备达标情况;市场监管部门配合,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和即时公示信息。

2.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发起,检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重点检查招标文件条款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要求,是否涉及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影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容。市场监管部门配合,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和即时公示信息。

3.项目施工合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等违法行为情况。

4.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足额配备和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实名制考勤和在岗履职情况,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持证上岗、实名制考勤和在岗履职情况。

5.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人社部门联合检查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省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录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情况,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落实情况。

6.各方履约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等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施工许可证、合同一致,项目班子成员是否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周期拨付工程款。

7.一年以来企业标A业绩情况。

(二)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市场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处罚情况, 本地建筑市场秩序是否规范等情况,通过对项目检查进行。

2.对“ 挂证”行为的专项治理情况。

3.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 对上级转办案件的办理情况, 对欠薪案件查处情况, 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情况等。

4.对202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检查问题的跟踪整改及处罚情况。

5.市级建筑市场一体化工作平台管理情况。

四、进度安排

(一)部门、企业自查自纠

。7月30日前,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本地检查计划对企业和项目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市级督导抽查

。8月15日前,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随机抽查建筑业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和施工工地数量原则上不高于3%。

(三)省级督导抽查

。9月1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成督导组,对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整改落实

。10月30日前,市住建局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时对违法违规的企业、项目进行处罚处理,不能按时整改的, 说明原因并列出整改计划和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检查要求

1.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和《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2026年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计划。

2.被检查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企业抽查记录表(附件3、4、5)要求准备检查材料。

3.被抽查的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按照《项目抽查记录表》(附件6)要求准备检查材料。

4.抽查时,以项目为单位填写抽查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企业或项目部,另一份留存主管部门)。

5.各县市区住建局应于7月3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汇总表》(附件7)报市住建局。

6.市住建局于8月15日前对各县市区住建局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汇总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表》(附件7)和检查企业、项目名单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按时进行报送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明确1名工作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同时梳理提供辖区内在建项目清单和建筑业、监理、招标代理机构企业名单,于7月22日前上报。对于下达整改处理通知书的项目,各县市区要认真督促闭环整改并跟踪复核。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实施处罚,问题整改处罚情况,于15日内上报市住建局。

(三)严明检查纪律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要求安排检查事宜,确保检查活动全过程廉洁、节约、高效。

2.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施工企业抽查记录表

4.监理企业检查记录表

5.招标代理机构抽查记录表

6.项目抽查记录表

7.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汇总表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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